中市府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發出第1筆萬元獎勵金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台中市府「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自今年2月11日開辦以來,共有422名符合資格的青年找到工作,6月開始陸續有人就業滿3個月提出獎勵金申請,市府勞工局6月中收到第1件申請案,經審核通過,發出1萬元獎勵金;勞工局表示,凡設籍台中29歲以下待業青年,經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3個月,即發放1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6個月再發放1萬2千元,最高可請領2萬2千元。
   市府勞工局昨(2)日表示,首位獲得1萬元獎勵金得主,是大學就讀電機電子科系的周先生,他透過新聞得知市府勞工局推出獎勵青年穩定就業方案,並參加就業服務處為廠商舉辦的徵才活動,由市府就業服務員協助完成「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申請資格認定,後來並順利獲得企業錄取夜班作業員。
   周先生指出,到職的第1周,要學習很多東西,加上公司人員異動頻繁,1個人要顧看多個機台,壓力很大,曾一度想離職,但勞工局的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成為他撐下去的精神依靠;3個月過去,他成為首位成功申請獎勵金的青年。他說,現在工作漸入佳境,有信心再領到第2次1萬2千元的獎勵金。
   勞工局說,就業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發現,周先生在面試時缺乏自信,造成雇主對其能力有所疑慮,市府除運用職場見習計畫補助雇主,讓周先生擔任作業員,獲得學習機會外,並透過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增加其穩定就業的動力。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相當重視青年就業問題,為鼓勵青年穩定就業,推出「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針對29歲以下,設籍在台中市的待業青年,經勞工局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任職滿3個月,即發放1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6個月再發放1萬2千元,最高可請領2萬2千元。。
   勞工局就業服務處長張惠芳指出,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開辦4個月以來,共422名青年找到工作,現已有14人申請第1次獎勵金;然而,審查過程中發現,有些青年自原公司離職到其他公司工作一段期間後,再回到離職未滿1年的公司工作,不符合計畫規定,無法請領獎勵金;張處長呼籲,有意申請獎勵金的青年朋友,可先至勞工局網站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ct.asp?xItem=1344115&ctNode=21179&mp=117010)查詢相關規定,或電洽市府就業服務台(04-22289111分機3630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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