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蚊子館並提高政府效能 市府整併4處效能偏低服務中心業務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莫不致力提高各公有設施使用率,嚴防淪為「蚊子館」;臺中市升格後成立的6個服務中心,除臺灣大道市政中心、陽明市政中心2處,其餘4處因實際效能偏低,也遭部分民眾質疑,因此市府決定自6月1日起將中心服務業務移至所在地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原機關辦理,服務不打折且據點更多,希望進一步提高政府效能。
臺中市府分別在市政大樓(新市政)、陽明市政大樓(陽明)、沙鹿勞工育樂中心(海線)、大里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大屯)、東勢區公所(山城)、大甲區公所(北臺中)等6處設置服務中心,期待發揮就近服務的功能。
但經過縣市合併以來,4年實際運作,以去年受理業務量為例,除臺灣大道市政中心33萬餘件(65.3%)、陽明市政中心13萬5千餘件(26.5%),其餘4處服務中心合起來竟只受理4萬餘件(8.2%),效能明顯不彰。
這4處案件量偏低的服務中心,八成受理的都屬身障福利及戶政業務。為避免淪為「蚊子中心」,市長林佳龍決定自6月1日起將這4處服務中心身障停車證業務改在各區公所社會櫃檯申辦,也使得服務據點從原本6個服務中心,變為31個(29區公所加2服務中心);戶政業務則回歸29區戶政事務所辦理。
至於其他勞工、都發、經發、建設、地政、稅務、法律扶助等諮詢櫃檯,則回歸原機關各服務據點辦理;市府研考會表示,服務中心轉型整併後,各項業務不但能夠延續,且許多業務的服務據點變多,4處案件量偏低服務中心的派駐人員則各自回到所屬機關服務,充實人力。相信可進一步提升市府為民服務品質。
- May 25 Mon 20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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