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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16-010照片.jpg中市120場館前朝未簽約先營運  議員促追究 運動局:月底可補網
108-05-16-010【太平洋日報】
    台中市「中興網球場」委託管理案,市議員楊正中指廠商在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取得營運資格,卻未繳交分文權利金,質疑其中有弊端!楊正中(16)日質詢追問新任市府運動局長李昱叡善後情況;李昱叡答說已提出訴訟向廠商追討376萬餘元,而全市120件場館委託管理案在林市長卸任前都未完成簽約,楊痛斥「前朝內神通外鬼,到底在包庇誰?」
    楊正中指出,「中興網球場委託經營管理案」106年6月間第一次公開招標,不到10天公開招標更正公告。他詢問運動局李昱叡局長,為何前朝當時要更正招標公告?是否為廠商量身訂做?李昱叡表示,該次更正係「變更涉及廠商履約的能力」,至於是否有獨厚特定廠商,尚待政風處調查。
    楊正中說,「蓬勃公司」取得標案後,在106年7月2日與市府簽約,依照契約規定15天內須繳交權利金208萬餘元,但遲至同年7月17日仍未如期繳交權利金,契約理應不能生效,但市府並未發文催繳權利金,還讓該公司繼續營運至今年7月,廠商營運一年權利金分文未交,市府還讓該公司繼續營運至林前市長卸任,明顯違法。
    楊正中再問李昱叡,廠商營運滿一年後繼續營運的市府簽文猶如直達車,從承辦員到運動局副局長蓋了七個章,過程中只有政風室「表達意見」,其餘一路放行,真的很奇怪!市府財源就這樣消失,現在卻還要花人民納稅錢聘請律師費告廠商。更離譜的是得標廠商總經理在林佳龍任內甚至還擔任運動局機要職,質疑政商關係盤根錯節,內幕重重。
    楊正中進一步問,除了中興網球場爭議外,市府的其他場館委託代管情況如何?李昱叡答說,新市府團隊接手發現這個問題,今年1月2日收回「中興網球場」自行管理,並向廠商追討權利金,本月初已正式提起民事訴訟;全市120個場館一年一簽合約,但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發現,前市長林佳龍任內都未完成簽約,包括洲際棒球場也是未簽約、先營運。
    楊正中議員痛斥「前朝內神通外鬼,到底在包庇誰?」新市府團隊忙著收爛攤子,他質問進度如何?李昱叡答說,目前已有五成已完成簽約,預計本月底全部簽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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