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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動專車前進石岡 20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10-09-3
台中市政府法律行動專車繼9月26日在后里服務後,10月20日將前往石岡區石岡老人福利中心,自上午10時到下午4時提供法律服務,除有法制局長吳梓生到場外,也邀請擅長民、刑事案件的律師張博鍾一起駐點,到場諮詢民眾還可獲贈限量精美小禮,歡迎多加利用。
法制局長吳梓生(9)日指出,市府積極與法院、檢察機關、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更生保護協會、司法改革組織、大學法律院系等各法律相關機關團體合作,保障民眾基本權利、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法律行動專車是台中市率先於104年起,開辦的全方位法律服務,深獲各界好評,今年起採取假日服務方式主動下鄉,服務交通路程較偏遠地區的市民,無須遠赴市區,在假日向律師諮詢解決法律疑難。10月份起除前往石岡外,也將陸續前進東勢,為當地民眾提供法律服務。
法律行動專車的服務內容包括消費爭議、訴願、國賠案件申請及一般法律諮詢,特別是部分法規有時效規定者能即時受理,並接受民眾諮詢解答法律問題,並宣導相關法律常識,確保法律權益及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欲洽詢更多法律行動專車服務方式及地點資訊,請洽法制局李先生(04-22289111分機23035);或石岡區公所陳秘書(04-25722511分機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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