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非法白牌車、計程車未跳錶收費  外勞騎乘「電動自行車」
交通局:加強管制  加重罰則並籲民眾共同檢舉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9-10-14
    市議員張雅旻今(10)日在議會中指出,在豐原地區發現有許多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是Uber式的白牌車違規營業,希望交通局可加強違規納管與處理;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計程車未跳錶一次就罰緩9000元,白牌車只要有具體事證,每次皆罰緩10萬元以上金額,今年到目前為止,已告發98件,每件罰緩金額皆達10萬元以上。台中在全國各縣市中,查緝白牌車可說是抓得最兇,務必讓合法車行、駕駛、乘客三方獲得保障。
    王義川局長也說,為保障民眾搭車安全及照顧合法計程車經營權益,市府與全市9大計程車公工會站在一起,宣示取締違法白牌車的決心,市府並持續接受民眾的檢舉,檢舉案只要提供起訖點、搭乘時間、搭乘車資、搭乘車輛的車號與司機姓名等5大要件就能成立,歡迎市民共同投入打擊不法行列。
    針對計程車未按錶收費與部分,交通局除不定期進行稽查及宣導外,也歡迎民眾透過1999市民專線或市政信箱檢附照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如查獲屬實,將依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另有關白牌車違規營業部分,本府交通局不定期已於高鐵、彩虹眷村...等違規熱點進行稽查,若查獲屬實,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未經核准經營計程車業之業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且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並也呼籲業者切勿違規經營,以免受罰。
     他也呼籲民眾拒絕搭乘白牌車,以保障自身安全及權益。花博期間,交通局將加強於豐原、后里及大甲地區稽查,保障花博參觀民眾的乘車權益。
    市議員陳本添、張立傑等另關心許多在台的外籍勞工,習慣騎乘「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可能因為不熟稔台灣交通規則,恐造成駕駛者與行人安全疑慮,建議市府加以宣傳勸導。
    王義川局長表示,「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過去的定義偏向於自行車,因此目前行政院交通尚無相關管制規定,不須考照、領牌就能上路;但由於數量越來越多,產生交通安全疑慮,交通部已召集各縣市政府與業界代表,對於全面納管凝聚一定共識,屆時將落實到道路安全相關法則當中,並給予更明確的定義,朝向一般機車的方向管理,待中央提出修法草案通過後,市府將配合中央法令進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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