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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31-7照片.jpg推動在台灣設立中心INGO中心利基與挑戰公聽會 廣納各界意見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8-31-7
    台中市政府國際NGO專案辦公室、立法委員羅致政、陳曼麗今(31)日共同在立法院招開「推動在台灣設立INGO中心的利基與挑戰」公聽會,台中市政府由副市長林依瑩代表出席,邀請外交部、內政部等部會官員,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亞洲文化交流基金會、綠色和平組織等國內外民間組織共同出席,討論國際NGO來台(設立分部) 之法律和政策,並就設立INGO專區、專法之可行性進行評估。 
    林依瑩副市長表示,我國地理位置居亞太地區樞紐,為東亞地區社會發展、人權保障最進步國家,深具吸引國際NGO組織來台駐點之潛力。因此,市長林佳龍響應蔡總統「踏實外交」政策,倡議在台中設立『國際NGO中心』,也獲得總統與中央政府高度支持,將之列為國家政策。 
    林依瑩指出,推動過程接獲許多國際NGO組織反應,認為台灣法令對於國際組織登記、人員來台簽證等限制過多、行政程序繁瑣不便,成為國際NGO進入台灣的一大門檻,要突破現狀,市長林佳龍地提出仿效自由經濟區的概念,在台中成立國際NGO專區,以專區專法方式簡化國際組織來台登記、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交流等等問題。 
    羅致政委員表示,放眼全球,聯合國與各個民主國家莫不積極鼓勵民間非營利/非政府組織發揮參與精神,對台灣來說,拓展民間外交更是重要戰略。但INGO在台設點執行面上面臨組織登記、外籍人員聘僱、國內募款等相關問題。因此,召開本次公聽會,研議是否於國內設立『國際NGO專區』,推動相關立法廣納意見。 
    陳曼麗委員說,過去長期在NGO領域服務,感覺台灣的民間力量很強,對國際社會有很大貢獻。如果建立能透過『國際NGO專區』的設立,可以帶來更好的國際交流。
    外交部則指出,發展民間外交是國家重要政策,對台中推動國際NGO中心是肯定與支持,也願意配合來推動修法,塑造更好的法制條件。 
    內政部也表示,國際NGO組織提出的問題,透過「專區專法」來解決國際組織來台登記的問題,確實有其可行性,不但兼具效率、也可以實驗區方式暫行,逐步推動法律修訂,也避免造成過大衝擊。 
    此次公聽會吸引許多國際NGO組織與會,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表示,他在台灣已經住了十八年,深深感覺台灣是很適合國際組織設立分部的地方,若政府希望吸引更多INGO,鬆綁相關法規很重要,最好能提供一站式服務,簡化行政程序。除了法規突破,進行國際宣傳也很重要,要讓國際社會了解台灣的國際化發展,吸引他們來台。 
    另外出席單位還有民主基金會執行長、台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理事長王金英、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洪智杰、國際西藏網絡等組織參與,對台灣設立「INGO專區專法」提出建言,顯見民間組織對此議題十分關注。 
    台中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執行長董思齊表示,台中打造國際NGO中心一個重要的目標是社會培力,仿效經濟自由區的概念,透過專區專法、提供單一窗口的服務。這對國際組織來說,這會有很大政策吸引力。台中只是一個先行者、一個示範的基地,未來台灣也可以建立不同的INGO中心,吸引更多INGO來到台灣,共同壯大台灣的民間實力。
    【照片圖文】林副市長出席設立INGO中心的利基與挑戰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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