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員工超時違反勞基法 勞工局將依法開罰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1-23-4
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有員工反映連續上班逾7天,最長曾連續上班10餘天,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23)日派員前往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發現該單位確實讓部分工時勞工連續出勤8至9天,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局將依情節輕重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督促該單位落實法令。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而這次麥當勞的個案是以時薪計算工資,不適用2周、4周、8周的變形工時情形,因此若連續工作超過6天,就會違反勞基法規定。今日已派員前往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針對部分工時勞工資料進行查核時,發現該單位讓部分工時勞工連續出勤8至9天,違反勞基法規定,將處以罰鍰。
黃荷婷說明,勞動部1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業者若要改為14休4,必須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並會同勞動部指定公告,還要經過公司內部勞資會議或公會同意,才可適用新法規定。而新法3月1日才會正式施行,呼籲各事業單位目前仍須遵守現行勞基法相關規定。
勞工局提醒,現今事業單位普遍運用部分工時勞工,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確保勞工權益,而勞工局也會定期實施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另外,勞動部並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讓勞資雙方有所依循。事業單位或勞工如有勞動權益相關問題,也可電洽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200。
【照片圖文】勞工局長受訪麥當勞台中文心南店員工工作超時議題
- Jan 23 Tue 201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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