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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社會關懷疊床架屋
106-09-22【太平洋日報】
    市府照顧基層,在里辦公處架構下設立社區發展協會,里辦組織與社區發展協會的領導人,如屬同一體系,可發揮加乘效能;否則可能因彼此理念不同,造成地方派系紛爭。
    撇開政治層面不談,市府為鼓勵社區發展協會關心居民,由協會成立「社區關懷據點」,只要協會提出年度活動計畫,市府都會適時給予補助。然而,繼「社區關懷據點」,市府最近力推「樂齡行動教室」計畫,由各團體、廠商投標,得標團體再根據活動內容前往各里安排課程、指派上課老師,以及自行找師資授課。
    這原本是市府照顧基層民眾的美意,但市府主辦單位或許不清楚得標者,到各里推動課程,即使發文宣品鼓勵民眾免費上課,但「招生」效果不如預期,最後得透過當地里辦或發展協會填補人員的不足,這項「潛規則」除省掉開班的困擾外,亦將面子作給了里長或協會的理事長。
    問題是,里辦或發展協會安排上課的民眾,例如體操運動、預防老化課程、健康飲食、醫學等課程,幾乎都是同一批人,上課地點也多選在里活動中心或社區關懷據點。尤其、「樂齡行動教室」成立以來,各項推動的活動課程,幾乎與「社區關懷據點」或「里活動中心」大同小異,連參加的民眾也幾乎都是原班人馬。
    等於說,市府照顧基層,不僅有疊床架屋之嫌,似乎也形同帶頭浪費社會資源,以前編列一種預算即可因應,現在因增加了樂齡行動教室,得另外再編列不同名目的預算補助,而這些錢都是來自納稅人的口袋,政府的頻頻叫窮,是真窮?
    隨著高齡化社會需求,「社區關懷據點」與「樂齡行動教室」應兼容並存,里辦與社區發展協會也不可或缺,但政策施行的疊床架屋,更待社福主管單位的深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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