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改優化公車 審計處抓出巨額損失原因
106-08-15【太平洋日報】
    台中市長林佳龍說「廢除BRT才有捷運藍線」!審計處105年決算報告則指出,BRT藍線變更為「優化的公車專用道」,因為政策改變後的諸多缺失,導致台中快捷巴士(BRT)產生巨額損失。
其中機電設備、維修機場閒置未活化使用,以及優先路段民間業者租金未回收,已經損害市府權益;交通局表示,待部分設備仲裁後再研議活化方式。
    市長林佳龍曾指出,BRT上路後引起很大民怨,也是促使他當選市長的原因之一。
他上任後調整為優化公車,超過7成市民滿意,不僅救了已投入的20多億元經費,更省下預定投入的300多億元BRT經費,市府將轉為興建捷運路網,外界或許會質疑廢止BRT造成損失,但若不廢止,台中將賠更多。
    但據了解,廢除BRT六線,不過,根據審計處最新的地方政府決算報告資料顯示,前朝為建構大眾運輸路網,規劃BRT六線齊發,總經費303億元,但因為103年7月BRT藍線辦理優先路段通車營運,卻是負評聲浪不斷。
    政黨輪替後,104年7月8日優先路段變更為「優化公車專用道」,提供給雙節車輛與一般公車行駛。
但雙節車輛及機電設施閒置或使用效能不彰,導致台中快捷巴士(BRT)產生巨額損失。
    該份報告並指出,BRT藍線優先路段營運期間應收取之車輛、機電設備、車站站體及土地之租金計1億3,369萬餘元,包括台中快捷巴士公司負擔1億1559萬餘元、民營業者1809萬餘元,直到106年5月都未回收,有損政府權益。
    交通局對於設備活化改善沒有成效回復審計處,BRT部分設備將邀集「公共運輸處」協商接管,另一部分機電設備,則要等仲裁結果確定後,再研議活化利用方式。
    知情人士表示,林佳龍上任後太過心急、市府匆促廢除BRT,沒有和廠商先驗收後、再廢除,導致設備閒置,因而即將在下旬的仲裁結果十分不樂觀。
    假若仲裁結果對市府不利,違約賠款的可能性很大,賠款金額可以上看億元以上,當然不可能是由林佳龍自掏腰包,仲裁賠款恐將由全體市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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