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變成自打嘴巴?
106-06-06【太平洋日報】
台中市議會開議至今,已有多位議員揭弊打龍,但下場大不同!發言次數最多的議員,當屬國民黨籍李中、楊正中稱冠。
這二位黨團前後任黨團書記長,幾乎天天可見質詢身影,但問政犀利外、重點是也要「言之有物」才能服眾!因為監督對象,可
是打敗連續執政13年的胡志強、大贏21萬票的綠營政治明星林佳龍,若議員問政資料只有「一篇報導」,而不是自己蒐集資料分
析、勤做問政功課,光只說「寶寶苦」,如何讓民眾相信執政者有弊端?
其實,從市府高層處理各種政風事件的模式,不難推測出執政者的心態,究竟是想包庇或切割?其幕後有沒有「高人」指點?難
道藍議員分不清楚,而非得消息來源來自一則媒體報導?
此次,教育局林姓主任涉嫌貪瀆、立即被市府降調處分、形同「就近看管」,藍營議員多人輪番上陣砲轟市長,大陣仗找了教育
局長、副局長、政風室主任,及運動局籌備處負責人備詢,但問來問去,都只有「寶寶苦、寶寶不說」的印象,質詢的議員有無
透過立委,私下了解教育部國教署的相關檢舉資料?是否取得檢舉人錄音檔或說法?若二者都沒有,議員真的有辦法讓市長、官
員不打自招?真相大白?
藍議員接下來揭弊的結果,也就不難預期。
當楊正中詢問運動局籌備處負責人「是否認識林宜宏?」被一口否認。
同樣詢問其他官員,也均被「義正嚴詞」否認市府有風紀問題,甚至被市長回嗆議員質詢該案是「倒果為因」。
所謂的揭弊質詢、瞬間轉為市府面對政風案件、公正不阿的市府新聞內容,這樣的質詢結果,不知議員是否真的滿意?
至於議員還質疑市府公務員陞遷皆須透過捐獻民間基金會方式,進行收賄及買官相關情事,到底有沒有相關證據佐證?是人證或
物證?通常只要有陳情人能具體提供匯款收據或錄音檔,幾乎都是屬於「一槍斃命」的案件。
決不會讓市府有機會發文,強調議員是「無憑據」或「子虛烏有」指控。
不知道當初議員決定要質詢時,是否有仔細推敲過揭弊的可行性?
本次議會大會已進入尾聲,多次精采的「揭弊」質詢,都是民意代表問政的技巧與實力展現方式之一,如何言之有物、讓官員警
惕、醒悟改錯才是監督者最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