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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辦理社福機構一例一休研討會 因應新法調整人力運用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6-02-16-6
面對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台中市府社會局、勞工局合作,昨(15)日委由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協會辦理「社福機構在一例一休新制中強化服務研討會」,邀請東海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彭懷真、律師林瓊嘉等專家分享經驗,協助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因應新法調整機構人力運用與服務成本,以維護照顧服務品質,並確保民眾權益。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一例一休和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等新制規定,對於照顧老人、身心障礙者、弱勢家庭兒童等社會機構,普遍面臨營運成本與服務品質如何平衡的問題,研討會分別從多元人力管理、法律等面向來探討,並針對新法有關工時、例假、休假、休息日、特別休假、加班計算等相關規定進行說明。
社會局副局長陳坤皇表示,違反勞基法情形,較常見於工資與工時兩方面,市府辦理研討會,希望協助機構了解現行及新修勞動法令的差異,並將勞動法令轉化為管理的助力,進而強化服務,並確保民眾權益。勞工局勞動權益科長黃麗芬也強調,工資給付應遵守通貨給付、全額給付、禁止預扣、定期給付以及直接給付五大原則。工時方面,勞工最常不能連續工作超過6日,且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日或休息日應給予補休。
彭懷真理事長指出,研討會是雙向互動的,每一段的演講之後都有問題討論的時間,最後有綜合座談,各機構遇到的實際問題都可深入探討,有助於各社會福利機構順利面對一例一休法令的挑戰,強化對案主的種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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