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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陽明街並非「一再鋪路」    建設局:管線單位挖埋工程、恢復道路平整責任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3-04-5
    有民眾指豐原陽明大樓前陽明街柏油「反覆鋪設」,但鄰近的博愛街一帶卻多年未能重鋪。台中市府建設局表示,陽明街日前由豐原自來水廠,進行管線汰換工程。自來水公司必須依規定於管線埋設完成後,將破壞的路面作全車道修復,恢復路面該有的平整度,確保行車安全;至於博愛街、豐陽街及東興街等路段,建設局已請管理單位及豐原區公所儘速評估路面狀況,依其經費內,施作路平。
    建設局長黃玉霖4日表示,為改善以往管線單位挖掘回復所形成「蛇狀路」或「補丁路」,到建設局執行路平專案或全路段刨封前,行車安全出現空窗期。因此,去年中開始,建設局要求管線單位管挖後,作1次性全車道修復,恢復道路平整,確保行車安全。後續再由市府或公所,評估路面狀況再全路重鋪。豐原區陽明街路面,即是自來水公司依照該規定所辦理車道修復。
    黃局長表示,目前查驗各管線單位挖掘後的全車道修復狀況,從去年中累計至去年底,已完成1150件、修復長度約18300公尺、面積約64000平方公尺,合格率從進3成提升至近7成,顯見管線單位與市府共同為路平的努力已初見成效。
    未來對於車道修復,建設局也要求各區公所,執行相同挖掘回復稽查標準,並加強教育訓練,讓區公所與市府對在管挖後之施工品質要求同步,對於未符規定事宜,亦將限期改善及依規處以罰鍰,共同為路面平整把關。
    另外,建設局代辦台中市(原市區)的管線統一挖補工程,從去年10月底開工後,執行已見成效,統計至今年1月底止,已減少約3成重複挖掘次數,確實達成減少挖掘、降低市民干擾的目標。黃局長進一步表示,管線統一挖補工程有助於推動路平專案;將推廣至全市,初期將先試辦原縣區民生接水接電申請管挖案件,比照統一挖補方式,進行聯合挖掘案件聯繫協調。這將能整合管線挖掘施工及車道修復期,不但能減少重複挖掘、對民眾交通的衝擊;未來則研議比照原市區方式,採代辦統一管挖可行性。
    推動路平有許多面向,不論持續查驗管線單位車道修復品質、代辦管線統一挖補以及推動路平專案,建設局都責無旁貸,將與區公所、管線單位一併負起維持全市道路平整性的責任,共同維護道路品質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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