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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管理辦法修正    林市長:建立公民社會基石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1-25-8
    台中市府社會局提案審議「台中市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除更明確規範社區大學的委辦單位,也加入設立精神準則目標,包含以在地特色文化推廣、城鄉均衡發展與社區包容等,另針對規範課程學分、評鑑輔導等有更詳盡的管理辦法。
    這項提案今(25)日於市政會議中審議,市長林佳龍表示,他在立委任內就提案讓社區大學規範立法,社區大學除了具備終身學習的功能,更應該有建立公民社會的責任。經討論後,全案照案通過。
     林市長表示,社區大學在深化民主政治或是社區教育提升都扮演重要角色。林市長說,16日大選可以看出看到公民社會的茁壯。現在政府被賦予的權力來自人民,如果政府所行駛的權力不正當,那麼權力將隨之消失。因此,幫助社會組織化、與政府進行持續性的溝通對話,是讓政府與時俱進的重要工作。
    他認為,目前網路上雖然意見多元,但是缺乏在地組織統整,台中市政府積極促進組織在地化、讓老舊建物跟青年創業結合,就是為了促進公民社會組織化、自治化,促進公民參與,是民主社會運作的基石。
    以往政府害怕社區大學被地方人物控制、或變成綁樁腳的機構,所以規範方法「防範勝於促進、管理勝於輔導」,林市長認為相當可惜,有必要重新檢視社區大學的教育體制。挹注資源加以鼓勵輔導,將是民主政治社會參與、及公民能力培養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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