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一條龍補助放寬 鄰近縣市10公里內幼兒園、托嬰中心皆可申請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台中市托育一條龍自7月起實施,獲得家長廣大迴響,但有家長反映因工作需要及接送,將幼兒送托工作地附近的幼兒園、托嬰中心,希望市府可針對就讀鄰近縣市幼兒園、托嬰中心放寬補助;台中市府社會局評估後,考慮家長工作因素或幼兒送托資源分布不均問題,決定自7月起放寬補助對象,納入送托至彰化、南投、苗栗縣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及托嬰中心。
根據社會局實施方案,戶籍地或家長一方工作地距就托幼兒園10公里以內,每學年可申請托育一條龍學費補助3萬元;而家長或幼兒一方戶籍地距離就托托嬰中心10公里以內者,則可申請每月2000到3000元平價托育補助;幼兒園可向市府教育局申請,托嬰中心則可向該中心提出申請。
社會局昨(3)日強調,托育一條龍平價托育服務主要是應用社會投資理念,希望藉由補助及價格管控機制,讓家長放心將小孩送托及外出工作,並同時穩定托育市場行情,創造托育人員就業市場,讓政府投入的補助款發揮最大效益。
有意參與托育一條龍的台中市協力托嬰中心,必須遵守市府規定的協力不漲價原則及符合相關規定,如評鑑成績甲等以上、每月日間平均收費總額不得超過1萬3000元、副食品每月不得超過13000元、所聘用托育人員須具有保母技術士證照或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至於幼兒園的收費則不得高於前一學年度之收費額度,若私立幼兒園私自調漲收費,以超過教育局備查數額或項目收費,經查證屬實除應立即退費外,自次學年度起2學年列入不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
如需進一步洽詢,幼兒園部分請洽市府教育局幼教科高小姐04-22289111分機54404;托嬰中心部分請洽社會局婦女及兒少福利科,電話04-22289111分機37508,蘇小姐。
- Aug 03 Mon 2015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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