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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4-4照片  市府拆除補習班違建   遏止違建營利亂象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臺中市府今年1月1日至今已拆除近200件施工中或嚴重影響公安的違建,昨(24)日再依法拆除位於東區後火車站對面的1棟4層樓高的補習班違建,預計5天內拆除完畢;此外,市府也針對施工中、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以及經營視聽歌唱、三溫暖、舞場、舞廳、酒家等9大行業中的整棟違建,優先稽查拆除,以遏止違建營利亂象,維護公共安全。
   都發局表示,該棟補習班場所為4層樓鋼骨建物,屬整棟全部違建,面積約450平方公尺,佔用公有地作為補習班營業場所使用,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疑慮,因此依法強制拆除,維護公眾利益與安全。
   昨日都發局會同警察局、交通局、自來水公司、電力及天然氣公司等相關單位,出動破碎機2臺、焊切機具3組、吊車1輛,執行斷水電瓦斯並進行強制拆除,預計5天內拆除完畢,期間上午9點至下午3點半將封閉南向外車道約40公尺,請用路人配合。
   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自今年1月1日至今已拆除近200件違章建築,多屬施工中、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之違建;未來將優先稽查經營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舞場業、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飲酒店業、資訊休閒業等9大行業之整棟違建,優先拆除以維護市民安全。
   都發局指出,102至103年度臺中市9大行業之整棟違章建築共有74件,由於這些行業使用強度高,且未列入建築許可管理及公共安全申報,嚴重影響市民公安權益,如經主管機關市府經濟發展局查獲違規營業使用,將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都發局說明,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另內政部規定,整棟建築物均屬違建者,不受理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列管拆除。
【照片圖文】都發局會同相關單位,拆除後火車站對面1棟4層樓高的補習班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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